各学位点、新聘硕士生导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任务,推动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促进研究生导师自身素质、指导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新聘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校2021年、2022年、2023年新聘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见附件1),鼓励行业导师参加,其它年度遴选导师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愿参加。
二、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分为“线下集中培训”与“线上自主学习”两个阶段。具体安排见附件2。
1.线下集中培训(6月20日)
结合我校研究生导师工作实际,校级线下集中培训设置“导学关系”、“师德师风”和“制度解读”三个模块内容,学位点线下集中培训内容根据各学位点实际情况设置。
时间和地点:图书馆报告厅(6月20日上午)、各学位点安排(6月20日下午),详见附件2。
为方便联合培养单位导师参与此次培训,线下集中培训同步开启“腾讯会议”直播。
会议号:686119908
扫码入会:
会议密码:02828
2.线上自主学习(6月20日-7月31日)
依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四有导师学院”在线研修平台,围绕“为师为范、四史教育、政策解读、教育动态”等内容开展培训,
培训方案如下:
时间 | 主题 |
6月20日-6月25日 | 注册:导师实名注册,进入班级。 |
6月26日-7月25日 | 学习:导师完成40学时(20学时必修+20学时选修,45分钟/学时)的课程学习。 |
7月26日-7月31日 | 总结:撰写并提交学习总结,在线打印学时证明。 |
“四有导师学院”平台使用方法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是学位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以及导师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学位点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各学位点在培训工作结束后应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总结凝练典型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三)参会导师的教师发展学时统一认证。
研究生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6日
附件1 新聘研究生导师名单.docx附件2 培训安排.docx附件3 “四有导师学院”平台研修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