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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我校2023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发布时间:2023-05-25浏览次数:39

各学位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浙江万里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意见》(浙万院教20237等相关文件规定,围绕学校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建设目标,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现决定开展新一轮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对象

生物与医药、工程管理、国际商务专业2023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二、指导思想

(一)坚持立德树人与全面发展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育为先,加强学术规范和职业伦理教育,加强体育,践行美育,强化实践与劳动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聚焦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目标

在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实践内容及考核等方面应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理念和培养方式。促进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相结合,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

(三)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定位

充分发挥我校现有的学科、专业的优势特色,在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设计、学位论文选题过程中充分体现我校高水平应用型高校的发展定位。

三、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培养方案主要内容以《浙江万里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意见》(浙万院教20237)为依据,按照文件精神制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位点应高度重视,学位点负责人履行相关职责,把好质量关,确保培养方案的修订质量。

(二)各学位点应广泛征求研究生、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校友、用人单位对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毕业要求的合理性评价意见,并依据评价意见制定培养方案。

(三)各学位点调研并形成培养方案的初稿后,聘请不少于两位的外部同行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完成的定稿需经学位点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

五、时间安排

(一)各学位点于2023512日前将纸质版培养方案(一式两份)报送至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zhangjianlin@zwu.edu.cn,同时提交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8)。

(二)研究生处审核并备案各学位点2023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2023526日前,各学位点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维护好课程库,并录入2023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四)本次制定的培养方案从2023级开始执行,于20239月启用。

 

 

 

 

 

                                    研究生处

                          202347

附件1: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pdf附件2: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pdf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pdf附件4: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pdf附件5: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一)(试行).pdf附件6: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二)(试行).pdf附件7:浙万院教〔2023〕7号 关于印发浙江万里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pdf附件8: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