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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研究生参加2024年度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 “天一甬宁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发布时间:2023-10-16浏览次数:380

各学位点:

根据宁波市《致大学生的一封信(暨市区高校学生城乡居民医保、“天一甬宁保”参保通知书)》和《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以及《宁波市教育局转发宁波市医保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2024年度“天一甬宁保”参保推广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参加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天一甬宁保”的参保工作,保障学生的切身利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参保方式

1、新增参保学生:具有我校全日制学籍的2023级研究生新生和未参加2023年宁波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研究生老生:如需参加2024年宁波市医保请于1026日前填报附件12023级新生和未参保2023年度医保的老生参加2024年宁波市医保汇总模板》

2、续费参保学生:具有我校全日制学籍的已参加过2023年度宁波市医保的研究生老生:如需续费2024年宁波市医保,待市里开通大学生缴费渠道后,自主缴费即可参保成功。此类学生请于1110填写附件2《已参加2023年度宁波医保的老生续费参加2024年宁波市医保汇总模板》

3、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浙江省内只能选择一地参保,所以省内参加了除宁波以外其他城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同学,不属于本次参保对象(浙江省不可两地参保),请不要上报。

4、请各学位点认真排摸,应报尽报,不要遗漏(包括退役、复学和转专业等情况的学生)。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4年度学生医保年个人缴费标准为180。本市户籍学生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由政府全额资助。

(三)缴费方式

线上自主缴费。各学位点通知新增参保学生暂时不要缴费(等学校完成统一参保后,根据宁波市医保局通知可进行缴费后再去线上缴费)。可通过支付宝 “宁波社保缴费”、“宁波税务”微信公众号、“宁波税务”APP等线上缴纳。请各学位点积极落实缴费工作,不要漏保。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学生城乡医疗参保人员可申领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实体卡),该卡具有金融储蓄功能,参保学生可自愿前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同时,学生可在支付宝、浙里办APP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开通后,无需携带社保卡即可就医。

2、首次参保学生的医保待遇在202411日正式开通(即可以正常刷电子医保卡享受待遇),开通前享受待遇期间产生的费用于202411日起开始可以进行报销,可自行通过浙里办APP或线下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20239月前未参保的学生,在新学年开始办理2024年参保缴费手续后,待遇从202391日起享受,至20241231日止)。

3、各学位点要高度重视学生参保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尤其要通过多种途径向休学学生、复学学生、实习生等传达相关信息,保证宣传到位,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国家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二、天一甬宁保

(一)参保范围: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设置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前置条件。参加2024年度宁波市医保成功缴费的学生才可参保天一甬宁保享受待遇

(二)参保时间:20231010日至20231210日。

(三)保障期间:2024110时至2024123124时。

(四)参保途径: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天一甬宁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参保。(请不要登录非官方平台参保)

 

(五)参保费用:2024年度个人缴费50元。

(六)其他事项:天一甬宁保是政府指导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如有意愿请学生自行参保,待遇详情请见“天一甬宁保”微信公众号之“保障详情”。请各学位点积极宣传,确保学生愿保尽保,并于1210日前统计已参保(已缴费)情况,并填写附件3《天一甬宁保2024年度参保情况汇总表》

三、联系方式

请各学位点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要求时间将附件1-3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处纪小雨,联系电话:88220393

 

 

 附件1:23级新生和未参保23年度医保的老生参加2024年宁波市医保汇总模板.xls

 附件2:已参加23年度宁波医保的老生续费参加2024年宁波市医保汇总模板.xls

 附件3:天一甬宁保2024年度参保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4:致大学生的一封信.docx


研究生处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