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22号)相关要求,现开展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2022年立项的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专项)(见附件1),结题要求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ky.zjedu.gov.cn)发起结题申请,提交《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
2.项目负责人按照《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封面、目录》(附件4)准备纸质结题材料,按目录顺序将相关材料整理成册,一式两份,并填写《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一份,于10月27日前交所在学位点教学秘书。
3.学位点做好结题材料审核工作,于10月31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研究生处313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处邮箱yjsb@zwu.edu.cn。
联系人:张建林88223005
研究生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