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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员机构发布时间:2021-09-26浏览次数:43

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浙万院教〔2014〕28号)和《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浙万院〔2014〕8号)(见附件1、2)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奖学金和个人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研究生奖学金和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宁缺勿滥。 

 二、评选范围 

 2019级和2020级全体研究生。

 三、评选奖项名称和比例



四、评选条件及补充说明 

(一)评选条件

单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参照《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浙万院教〔2014〕28号)执行,万里英才荣誉奖章、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具体评选条件参照《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试行》(浙万院〔2014〕8号)文件执行。

(二)补充说明

 2019级和2020级参评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和奖项统计区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五、评选程序

(一)9月26日—10月8日,有意愿申请的研究生对照有关条件,填报《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和《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见附件4)并附上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时上交各学位点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

(二)10月9日—10月19日,各学位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各学位点内公示5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19日上午10点前,把两份纸质版《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和《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一份纸质版《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汇总表》(见附件5)报送校研究生部(行政楼313),电子版请发至yjsb@zwu.edu.cn。  

(三)10月20日—10月29日,研究生部对初选结果进行审核汇总确定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由学校发文表彰。

六、工作要求

评奖评优工作是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研究生所在学位点在评奖评优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认真制定各类奖项评选细则,组织研究生认真学习领会评奖评优标准,通过对优秀典型的宣传,更好地发挥评奖评优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校研究生部。

联系人:杨璐    88223005

 

                                      研究生部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5.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