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方式
经综合研判当前疫情发展状况及我校所在区域防疫形势,结合学校学科特点、生源情况及招生计划,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由各学位点通知。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元化的考察方法,加强对考生素质和能力的考查,确保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集体领导。拟录取名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提出,各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汇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
4.坚持以生为本。加强管理与服务,努力提高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水平。
5.坚守防控底线。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完善复试工作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更实、更细、更清,做到有力有序防控。
三、工作要求
1.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等作弊现象产生。
2. 科学设计复试内容。要针对网上远程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加强对考生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加强复试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教职工如有亲属以及利害关系人参加考试,须主动申请回避涉及招生考试所有环节工作。考生要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加强咨询服务。畅通考生咨询电话、QQ群、微信群、钉钉群等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通过发布考生复试指南、网络培训等方式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以及环境、网络、硬件、纪律等相关要求。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在我校钱湖校区内的考生,要备用笔试和面试场所,并提供网络和硬件支持。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四、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与统筹管理。
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技术保障组、疫情防控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监督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组、体检组等工作组,分别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工作组
制定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学位点制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复试录取细则;统筹、协调各学位点复试组织工作;审查核验考生复试资格;复核拟录取考生资格,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组织对复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好各工作组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协助技术保障组开展平台使用技术培训和落实网上复试平台;组织编制考生复试指南;开展复试流程、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2)技术保障组
(3)疫情防控和应急保障工作组
负责疫情防控风险排查;负责网上复试期间的电力保障与应急电力支持;负责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和重点公共部位的消毒;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和网上复试现场安全;启用校保密室,安排专人负责复试试卷的保卫工作。
(4)监督工作组
对复试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网上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各类安全责任书、保密责任书的签订,监督命题专家和评委的抽取工作;指导学位点落实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学位点做好考生申诉处理工作,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提出处理建议。
(5)宣传工作组
开展硕士研究生远程网上复试工作的相关宣传;负责复试期间网络舆情监控、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
(6)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组
开展硕士研究生网上复试工作中的心理测试与指导。
(7)体检组
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的体检工作。
2.相关学位点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学位点具体的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学位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设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各学位点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监督小组名单报学校监督工作组备案。
五、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六、复试资格要求
1.复试分数及比例:
生物与医药: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考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程管理: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考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各学位点生源实际情况,按照1:1.3比例划定相应复试分数线(末位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接受考生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的基本要求。
3.学校根据考生专业背景、初试专业、初试科目、总分、单科成绩、复试比例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调剂名单并通过研究生报名录取系统发放复试通知书。
4.考生需按《复试通知书》(见附件2)要求回复确认参加复试,填写《考生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并于复试前发送至邮箱:yjsb@zwu.edu.cn,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七、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
1.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类证件
(1)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本科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提供校级教务部门、成教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成绩类证件: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由校级教务部门盖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
5.研究生体检表(见附件5)
6.一寸免冠彩照
7.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
8.其它证件:考生可提供各类相应材料,如英语考级证书,有关计算机应用的等级证书,专业知识、能力的有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和所发表学术论文及证明考生业绩能力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及科研成果补充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压缩成ZIP压缩包,命名规则:资格审查-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如资格审查-108760000000000-张三-工程管理。根据各学位点复试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平台(https://bm.chsi.com.cn/ycms/stu/)上传。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我校复试,未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
因疫情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部分材料无法提供,请在资格审查上传压缩包中提交《情况说明表》(见附件6)并承诺按期补交。
入学报到当日,拟录取考生需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供学位点复审核验。
八、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等内容。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均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主要为了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考试采用网络笔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成绩,由相关招生学位点统一组织,不得补考。
(2)政治课笔试:工程管理专业在复试中要进行思想政治课笔试,采用网络笔试形式,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加试(笔试)本科主干课程不少于2门,考试采用网络笔试形式,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2.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力进行测试,由相关学位点组织实施。
(2)相关学位点组织成立面试考官小组,5-7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3)按《浙江万里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综合面试实施细则》执行。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面试时要同时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4)扫描后放入资格审查文件压缩包中,上传至学校提供的平台。
4.体检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进行,自本方案发布起至复试前由考生到现所在地医院(二级甲等以上)体检,《研究生体检表》(见附件5)扫描后放入资格审查文件压缩包中,上传至学校提供的平台。体检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考生将不予录取。拟录取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7日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寄送至各学位点。
5.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远程网上的方式进行,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中心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仅供参考。
6.如因考生自己的网络等问题造成复试不能正常进行,由考生自行负责。经各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研究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分别决定另行安排复试或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九、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50%。
2.总成绩计算
生物与医药: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复试总成绩)×50%
工程管理: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复试总成绩)×50%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工程管理专业思想政治课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十、录取
1.复试后按初试和复试折算后的总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
2.各学位点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总成绩,按一志愿、调剂志愿分别提出拟录取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学位点拟录取意见,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严格依据考生总成绩在相应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4.公示期内,如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申请,由校研究生处和各学位点按照复试分工给予答复解释。核实后确有问题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凡复试期间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录取后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予以退学处理。
浙江万里学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