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修订)》(浙万院教〔2023〕56号)文件规定,现对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进行安排,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教学任务落实
(一) 教学计划编排
各学位点根据各专业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附件1)。
(二) 教学任务安排
1. 严格按照《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修订)》安排授课教师,不具备授课资格的教师不能安排教学任务。
2. 根据教学计划向任课教师发放《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通知书》(附件2)。
3.研究生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教师后,如无特殊原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学任务。
4.确定好各专业教学任务后,各学位点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维护本专业课程库信息。
5.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前上传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编制要求详见《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修订)》(浙万院教〔2023〕56号)第六章,模板见附件3和附件4,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上传操作指南见附件5。
二、课程排课
(一)公共课教学排课由研究生院负责,专业课排课及所有课程选课分别由各学位点负责落实。
(二)各学院在公共课安排基础上落实本单位课程在研究生系统中的排课,公共课安排、专用教室分配见附件6。专业课按照“课程管理-培养方案维护-培养方案关联-制定计划-排课-名单维护”流程完成排课,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7。
(三)多位老师共同授课的,须明确各位老师的授课周次、节次。
(四)排课说明:
1.开学第1周开展研究生始业教育,研究生教学从第2教学周开始。
2.课程有实验课的,需在课表和系统中明确实验课具体周次与实验安排地点;课程有实践课并进课表的,也要明确周次和实践安排地点。
3.由于教学场地资源紧张,部分课程无法落实场地时,在排课时请暂时选择“场地待定”。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位点教学秘书负责汇总《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统计表》(附件1)和《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通知书》(附件2)纸质材料的存档备案。
(二)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前上传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电子版(附件3、4)。
(二)各学位点教学秘书根据教学任务书完成研究生系统排课后,对本学位点排课情况认真核对,填写《课程安排系统录入情况自查确认表》(附件8),并从研究生系统导出本学位点课表,学位点教学秘书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
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研究生院。
联系人:张建林 88223005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