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函〔2024〕2号)要求,现将我校迎检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与数量
本次抽检对象是2023年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学位论文,抽检清单已点对点发送至相关学院。
二、评价方式与结果处理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确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省学位办在汇总阶段根据抽检分数,确定“合格”与“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三、抽检结果运用
此次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将作为各学院考核以及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报送要求
1.完善论文信息
在论文抽检清单中补充(核对)“一级学科代码/专业学位类别代码”“一级学科名称/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二级学科代码/专业学位领域代码”“二级学科名称/专业学位领域名称”“论文研究方向”“攻读方式”等信息。具体格式及要求见论文抽检清单。
2.提供电子版学位论文
提供论文原文PDF版,内容可包含封面(样式附后,附件1)、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及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材料,其他内容不需要提供,不得出现培养单位、指导教师以及作者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可用“*”替换。论文材料命名规则为“10876_学号_LW”。
3.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于10月20日前将抽检学位论文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yjsc@zwu.edu.cn。
联系人:张建林 88223005(6005)
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