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相关单位:
为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修订)》(浙万院教〔2023〕56号)文件规定,现对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进行安排,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教学任务落实
(一) 教学计划编排
各学位点根据各专业2024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制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附件1)。
(二) 教学任务安排
1. 严格按照《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修订)》安排授课教师,不具备授课资格的教师不能安排教学任务。
2. 根据教学计划向任课教师发放《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通知书》(附件2)。
3.研究生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教师后,如无特殊原因,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学任务。
4.确定好各专业教学任务后,各学位点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维护本专业课程库信息。
5.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前上传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编制要求详见《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规定(修订)》(浙万院教〔2023〕56号)第六章,模板见附件3和附件4,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上传操作指南见附件5。
二、课程排课
(一)公共课教学排课由研究生处负责,专业课排课及所有课程选课分别由各学位点负责落实。
(二)请各学位点在公共课安排基础上落实本单位课程在研究生系统中的排课,公共课安排表见附件6,教室分配表见附件7。
(三)多位老师共同授课的,须明确各位老师的授课周次、节次。
(四)排课要求:
1.根据各学位点教学安排,国际商务学位点2024级研究生教学周从第2周开始,生物与医药学位点2024级研究生教学周从第3周开始,工程管理学位点2024级研究生教学周从第11周开始。
2.课程安排原则上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排课优先顺序:上午、下午、晚上。
3.课程有实验课时的,请在课表和系统中明确实验课具体周次与实验安排地点;课程有实践课并进课表的,也要明确周次和实践安排地点。
三、材料报送
(一)各学位点教学秘书负责汇总《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统计表》(附件1)和《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通知书》(附件2)的存档备案,6月21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发研究生处邮箱(yjsc@zwu.edu.cn)。
(二)各学位点研究生秘书根据教学任务书完成研究生系统排课后,对本学位点排课情况认真核对,填写《课程安排系统录入情况自查确认表》(附件8),并从研究生系统导出本学位点课表,学位点教学秘书和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月28日前报研究生处。
联系人:张建林 88223005
研究生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