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2号)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更新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四部分:
1.上报新增硕博专家。具体报送内容请参照《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
2.根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专家个人信息,如更新职称等信息,特别说明今年增加了四项内容:“是否行业导师”“行业导师所在单位”“是否可评审涉密论文”“学术头衔”,请做好补充。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专家个人信息已发送至学位点,请各学位点以一对一方式开展信息核对与更新工作。
3.补报行业导师信息(含兼职导师)。
4.减退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报送时请说明删除专家姓名,删除原因。
所有拟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学位点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专家库更新工作,并负责做好专家信息保密工作。
2.专家填写信息不全或不准,不能入库。
3.填报时请勿改动《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格式。
4.专家的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是登录系统和工作联系的主要方式,请务必确保真实有效。
5.各学位点及入库专家填报前应认真阅读《专家库更新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3)进行信息校对,确保专家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专家,将取消其进入专家库资格。
四、工作安排
各学位点请于3月20日前将在库专家信息更新与2024年度新增专家信息相关表格(附件1)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处,并提交学位点分管领导签字的《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确认单》(附件4)。
联系人:杨璐 88220611(6611)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