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为进一步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浙万院〔2021〕38号)、《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万院〔2015〕47号)、《浙江万里学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浙万院党〔2018〕5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拟于2024年度招收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审核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热心从事研究生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2.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能够认真履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和岗位职责;
3.承担在研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拟指导的研究生研究方向与专业方向相符合,能够提供良好的专业实践条件;
4.符合所在学位点规定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具体条件。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人认真填写《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在研经费证明(截至2024年2月底),向相关学位点提出申请。
2.所在学位点对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审核认定,结果在所在学位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各学位点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9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地点:行政楼222,邮箱yjsc@zwu.edu.cn)。研究生处组织复核后公布2024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导名单。
四、相关说明
1.每位硕士生导师年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因承担国家级或者省市级重大课题需要且培养质量优良的(近3年内学生论文盲审成绩均优良),经本人(或课题组)申请、学位点审核、研究生处备案,可增加招生人数。
2.超龄且没有获得学校批准延招的导师,不受理其招生资格审核申请,待其将在读研究生指导完毕后自然退岗。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本次招生资格申请:
(1)未能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2)出现重大教学、科研或其他工作事故;
(3)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中结果为不合格或“有问题论文的”;
(4)身体状况欠佳,连续1年不能正常工作;
(5)长期离校、出国1年以上。
联系人:杨璐 88220611(6611)
研究生处
2023年2月28日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doc附件2: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