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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发布时间:2024-02-28浏览次数:10

各学位点:

为进一步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浙万院〔2021〕38号)、《浙江万里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万院〔2015〕47号)、《浙江万里学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浙万院党〔2018〕5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拟于2024年度招收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审核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热心从事研究生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2.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能够认真履行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和岗位职责;

3.承担在研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拟指导的研究生研究方向与专业方向相符合能够提供良好的专业实践条件;

4.符合所在学位点规定的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具体条件。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人认真填写《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在研经费证明(截至20242月底),向相关学位点提出申请。

2.所在学位点对申请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进行审核认定,结果在所在学位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各学位点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329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地点:行政楼222,邮箱yjsc@zwu.edu.cn)。研究生处组织复核后公布2024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导名单。

四、相关说明

1.每位硕士生导师年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因承担国家级或者省市级重大课题需要且培养质量优良的(近3年内学生论文盲审成绩均优良),经本人(或课题组)申请、学位点审核、研究生处备案,可增加招生人数。

2.超龄且没有获得学校批准延招的导师,不受理其招生资格审核申请,待其将在读研究生指导完毕后自然退岗。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暂缓本次招生资格申请:

1)未能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造成不良后果者;

2)出现重大教学、科研或其他工作事故;

3)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中结果为不合格或“有问题论文的”;

4)身体状况欠佳,连续1年不能正常工作;

5)长期离校、出国1年以上。

 

联系人:杨璐  88220611(6611)

 

 

研究生处

                     2023228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表.doc附件2: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xlsx